🅱︎背景
當事人因友人推薦某款投資App,聲稱該平台能透過智能演算,分析市場趨勢虛擬貨幣走勢,獲取穩定報酬。由於友人描述十分專業且投資確有獲取報酬,當事人不疑有他,便將資金投入該App,期待獲利。
然而,當事人投入資金待獲利期間始發現,該App運作方式竟與博弈平台無異,需透過下注、比大小等方式進行交易,根本不是所謂的「虛擬貨幣投資」。短短時間內,當事人投注資金全數殆盡,不僅血本無歸,甚至遭到指控涉及網際網路賭博罪!
當事人震驚不已,原以為自己是受害者,沒想到還可能面臨刑責……
⚖️ 刑事案件|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!
在案件發展的關鍵時刻,律師團隊迅速介入,透過深入分析案情,提出有力辯護,使檢察官最終為不起訴處分,全案確定!
🅿︎關鍵策略
✔︎強調當事人與友人對話紀錄中,確有提及投資,非自始認知為賭博。
✔︎現金實務詐騙集團常以「虛擬貨幣」、「博弈」等形式App軟體作為包裝,實則為詐騙被害人投資款項,當事人極有可能為遭詐騙被害人。
✔︎引用最高法院判決實例,賭博罪構成要件,多有偶然事實成就決定財物得喪變更輸贏之情形,但App博弈軟體已無法登入,無從證明運作方式,是否為被告與網站經營者或其他賭客間合意對賭相關證據。
▶︎結果
檢察官認定當事人無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之犯意,且無足夠證據證明其有犯罪行為,因此為不起訴處分,全案正式落幕🎉